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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日期:2020-02-14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二)名词解释

二、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表(预算02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表(预算03表)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预算04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预算05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预算06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预算07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预算08表)

表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09表)

表十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4〕10号),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1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组宣科、纪检监察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审计科。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国资委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京朝办字〔2019〕39号),内设科室调整为8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绩效评价科、监督预算科、组织人才科(董事会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群团办)。

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的相关政策。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区政府授权,对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承担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的责任;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债权损失核销方案。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所监管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新设、灭失、清算、破产等工作。承担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合资等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职工安置等方案。对所监管企业改组和关闭破产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5、负责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负责监管企业董事会成立计划制定,考察推荐由国资委委派的董事(含外部董事)人选。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职工董事。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制度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按照区政府授权和财政局委托,承办行政事业经营性资产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工作。

7、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8、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知识分子工作和政工职称评定工作。

9、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的督导、考核等工作。负责系统巡察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群团和统战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 42人,实际 40 人;事业编制0 人,实际0 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1 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优化国资国企资源配置与产业结构。

聚焦顶层设计,引导产业向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战略需要的领域集聚转型。

二、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

加大企业公司制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增强区属国有企业实力。

三、积极融入朝阳“三化”发展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对标朝阳区“三化”主攻方向,主动担当作为,确保国有企业承担的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对标国际化,加快推进功能区和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着眼大尺度绿化,有序推进疏解整治,继续督促国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三是聚焦文化建设,积极培育符合区域发展特点和趋势的文化产业,积极开展具有朝阳特色的文化展示、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系列文化体育活动。

四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对接区域民生需求继续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切实履行好国企帮扶责任。

四、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

推进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健全完善出资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重点。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细化国资监管精细化水平。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国资系统安全稳定。

五、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党的建设新成效引领国资国企改革新发展。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党管意识形态,保证企业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是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打造区属国企党建共同体。

三是加强企业董事会和人才队伍建设,用好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创新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人才工作机制。

四是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做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旗帜鲜明地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520.8088万元,比2019年1491.5258万元增加29.2830万元,增长1.96%。其中:财政拨款1520.8088万元,比2019年1491.5258万元增加29.2830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316.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58%,比2019年1244.03万元增加72.65万元,增长5.84%。

(二)项目支出预算204.128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3.42%,比2019年247.4958万元减少43.3670万元,下降17.52%。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4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0.9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0.6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5.4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府采购预算总额1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2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00.00万元,支出1100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汽车3辆,50.131760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 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 台。

十、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已填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0。2020年度本部门无重点绩效目标相关情况。

十一、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9年年度本部门无绩效评价项目

十二、名词解释

本部门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附件:

北京市朝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汇总